国内自动驾驶行业迎来了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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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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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简单地将《通知》内容理解为,接下来国内将允许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了,还和特斯拉FSD(完全自动驾驶)功能引入国内画上了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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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通知》发布后,不止一位海外特斯拉博主在社交媒体发文称,“特斯拉FSD已经在中国市场一切准备就绪”。极越CEO夏一平还在微博上转发了这则消息,并表示纯视觉城市NOA的PK要开始了。
《通知》的发布,真的为国内L3/L4级自动驾驶的商业化落地和特斯拉FSD的引入开了绿灯?普通人也能很快开着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了?
显然,一切没那么简单。
详解《通知》
先来看一下《通知》的具体规定,四部委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L3/L4级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申报。
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试点使用主体应当按规定为车辆购买保险,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监测车辆运行状态。
试点车辆应该在车身上当以醒目图案、文字或者颜色标示,以提醒周边车辆及其他交通参与者注意;并且为车辆配备驾龄3年以上且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员。
对于交通事故、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或者因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失效等引发的突发事件,使用主体、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应按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工作。
总结来看,首先这次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是一个试点通知,获批的L3/L4级自动驾驶车辆只能在限定区域内通行,针对的主要是自动驾驶相关的车企、出行公司,而非普通的私家车车主,毕竟还涉及到车辆信息实时监测的问题。
虽然这份《通知》出台并不代表个人用户能够驾驶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了,但是对于国内自动驾驶行业的发展来说,还是有很多利好因素的。
因为它对自动驾驶车辆的事故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即自动驾驶功能激活时,由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负责;功能未激活时,按照现行规定承担责任,即由驾驶员或其他事故过错方负责。
同时明确了责任界定主体,试点使用主体、试点汽车生产企业、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基础设施及设备提供方、安全员等均纳入责任主体的考虑范围内。
有了明确的责任界定,对于主机厂的高阶智驾功能落地来说,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有利于自动驾驶的普及推广。
谨慎乐观
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3年8月,全国累计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超过2万公里,一批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大量研发测试验证,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
今年以来,高阶的智能驾驶功能如雨后春笋般落地。上半年华为发布智能辅助驾驶解决方案系统ADS 2.0,按照计划,华为ADS 2.0今年Q3、Q4分别在全国15、45座城市实现无图商用辅助驾驶。
小鹏汽车的XNGP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也在加速量产落地计划,无高精地图区域城市导航辅助驾驶功能第一阶段开放20城,年内增至50城,AI代驾功能将启动小范围测试,年内向部分用户开放,2024年完成全国有所区域的城市高阶智驾覆盖。
国海证券在研报中指出,我国当前处于L2向L3过渡的重要阶段,自动驾驶从高速NOA向城市NOA快速推进,此次政策落地有望开启高阶自动驾驶商业落地的快速通道。
《通知》的出台对自动驾驶行业来说肯定是重大利好,不过我们还是应该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毕竟L2和L3级自动驾驶最大的区别,就是车辆的行动主体从人类驾驶员变成了自动驾驶系统,车企所承担的责任完全不同。所以即便目前很多在售车型的智驾功能已经达到了L3级别的能力,可是车企依然不会将其定义为L3。
在自动驾驶的发展上,欧美比中国明显更激进,结果就是大步快跑之后总要经历一轮倒退,此前Uber自动驾驶致死案是如此,最近通用Cruise暂停无人出租车运营亦是如此。
任何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对自动驾驶行业来说都可能成为致命打击,所以车企们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
所以回到特斯拉FSD引入国内的话题,将《通知》的出台解读为给FSD开绿灯,显然并不合适。因为特斯拉和其他中国车企以及自动驾驶公司一样,面临的是同样的监管问题。
不管是特斯拉还是华为、小鹏,让驾驶员松开双手不难,难的是放手之后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该如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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